单位该由谁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我公司部分高层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公司大老板要求亲自签名,但他本人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他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吗?如果不行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呢?如果他签名生效,那么法人代表签名是否依然也同样有效呢?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受委托人必须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及相当职务者,应当与聘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用人单位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因此,只要加了盖公司印章,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方由谁签字并不重要,都是有效的。否则,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授权书的其他人的签字才能够被认为是代表公司的行为,其约定才对公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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