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执行
  格瑞斯特定理 :杰出的策略必须加上杰出的执行才能奏效。
   提出者:美国企业家h·格瑞斯特。
   点评:好事干实更好,实事办好愈实。
  吉德林法则 :把难题清清楚楚地写出来,便已经解决了一半。
   提出者: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管理顾问查尔斯·吉德林。
   点评:杂乱无章的思维,不可能产生有条有理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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